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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追风筝的人

     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
         前两天学院开毕业晚会暨校友交流会。我冲着能见阿志老师一面就去了。可惜、可庆她再次回避了这类场合。去的路上,sublei手握方向盘,一脸严肃地终于甩出我俩多年来的暗语:“古伦木”、“欧巴”的出处——快板书《奇袭白虎团》。
         笑翻了我。想起那阳光灿烂的日子里,我们的高谈阔论,小小哀愁。
         最近读完了《追风筝的人》(原来畅销书里也有好货色)。书里的爱恨忠奸,世代的苦难让人深陷。
    这是一个让人悸动的故事。我们虽然没有经历穆斯林们的灾难、流浪,但人人都有自己的心魔,它不会横行你的生命,但却永远在一个角落里布下层层兽夹,让生命流动的战战兢兢。是的,在真理的面前,它是人,我们是兽。
         回归书里。
         它有友谊随行。阿米尔少爷一次次辜负着哈桑的善良,哈桑却“千千万万遍”地证明着血里流淌的无悔忠诚。
         它和救赎有关。父亲为救赎自己当年的错,一直伤害着阿米尔的情感,却让阿米尔越错越远;阿米尔为找到“再次成为好人的路”,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         它与轮回起舞。哈桑与索拉博父子二人都曾舍命救下阿米尔的性命,阿米尔也通过自我拷问、放逐变成了哈桑从前的样貌。我忘不了索拉博用稚气的声音,拉开弹弓对着敌人,说出父亲儿时救下阿米尔的话。
         读完之后,发现罪业丛生。不敢扪心自问。
     
         民族的动荡,
         让沧海桑田从天而降,
         即便是尘埃,
         也得分出残忍与善良。
         前生的微凉,
         今生的相像。
         我们都曾拽过风筝的手,
         一放开就心慌。
     
    ps:阿七,我用了你给我的照片。请原谅。
    (这照片是阿七当年在阿富汗做军火生意时拍的,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。也是他唯一给我的一张。)

    塞外马背
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    我们到草原的时候,它还没绿,黄苍苍的。要不是蔚蓝的天在映衬,真会让人觉得充斥眼帘的全是泛黄的旧照片。时而看见焚烧后的漆黑草灰,它们将化作肥料,晕染下一场翠绿。
         早上开拔时,前锋是我们的越野,中军是我们的马队,殿后的还有一辆小客车。这样的队伍很招摇,很过瘾。出了村子,越野便耐不住性子,跑出老远,直到彻底消失在一个又一个山丘的转角。我领着马队,索性放弃沿路追赶,直接斜插进草原;后援的小客车没了主意,漫无目的的游逛,偶尔拾捡失散的队员。
         这儿的天空很蓝,抬头凝望,会觉得是在天堂;风很大,极目天边,会错觉身处人间最后一块荒凉净土。时间不间断的间断着,好像多年都不曾这么简单过。景色的单一,人烟的稀少,目的的模糊都瞬间固化成一份难得的愉悦,我撕扯着这份畅快,狼吞虎咽起来。马队渐行渐远。在过一个隘口后,不远处,丘壑环抱的平坦处盘踞着一个古代的军营——废弃的影视基地。一见此景,忍不住策马当先,蒙古坐骑呼哧奔腾。我弓身埋首,脚尖着力,一种速度与紧绷的反作用力像马达一样在天地间咆哮。
         草原很大很空,离开公路的草原深处手机也时常没有信号。后来得知越野中途抛锚,小客车满天下找我们,我带着马队离开了公路……这种迷失并没让人觉得危险,只是一种微微的漂流感在胸口激荡。
         后来去到一个水库。库水蓝莹莹的,冰得刺骨。我们从湖畔的树林里掘出一支废弃的小船,我和另外两人捡来木棍当桨,草草整理便下了水。其余的同伴沿着大坝走向对岸。而我们将船头对准水库更深远的地方。那地界,仍被冰雪覆盖,时近初夏还不曾苏醒,蜿蜒进视野的深处,让人感动,激人神往。靠近了,靠近了。我们挥舞木棍,破冰前行。但短短数尺便败下阵来。琢磨着风向,考量着棍法,时而直接用手掰砸。我们不断变换战法。可终究都不能推进太多。可不是吗,我们偶发的童心,如何能对抗这宿命般的冰层,如何能敲醒这沉寂以久的困顿。在我心里,一直风箱般鼓吹的豪情,忽儿就驯服了。
         这一切都是一种过程,一个经历。名胜最大的意义,是在人的记忆卷尺上刻下较深的刀刻,让人记得曾到此一游。若要提取这段游记,先找到那个名胜,然后一切都由它发散开来。可以欺骗自己,其实往往记忆会主动撒谎,让一切模拟得更让人能面对未来的样子。
         万事都是这个道理。
         这两个月还走了好些地方,从东北到西南,从西南到西北,把中国拉了个对角线。这样有个坏处:短时间内,空间的急剧变动会让人对时间的率动产生质疑。当然,它的好处就是,让你短暂的,忘了你是谁。
     

    好久没有演唱会

     
         现在K歌越来越少了,新歌不怎么去拣选,老歌在褪色。原来人就是这样成为老土的。但总有那么几首老歌,在我每次唱起时,总会特别认真的对待,当然这些歌也不常唱起。我只是怕,怕我认真时,周遭却不以为然。
         女人,17岁的青涩,25岁的明媚,33岁的知性,40岁的沧桑。像副全景图,把男人环绕其中,自惭形秽。睁大眼睛看看吧,你是否曾一封信就收割了她3年感情,是否曾背着送人玫瑰,是否也曾让她面临年轻女孩的上位,更让她在年老色衰时,无言的,想来聆听那场不老的演唱会,……
         这是张学友的《她来听我的演唱会》。记得有一次和一帮朋友K歌,我点了这首。前奏时,我很认真的说道,这首歌,献给在座的所有女孩、女人。原本轻快的气氛陡然被我破坏,但我只是想很认真的唱这首歌。
         随着年龄的增大,歌词中描述的年龄,已如顷刻成熟的麦浪,将我们一次又一次覆盖。我们没命的逃啊逃,同岁月比肩,争先恐后的奔向自己的衰老。每次唱起这首歌,都有种醍醐灌顶的伤痛,烈酒般游走心头。
         当你一次次对着KTV的点歌屏幕,有莫衷一是的悲哀时,你可听见,青春摔门而出。